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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李爱年教授荣获“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发布人:吴欣悦日期:2022年02月28日 11:24浏览数:

(通讯员 吴欣悦)近日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度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表彰了我省一批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拼搏、矢志奋斗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我院李爱年老师荣获“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李爱年,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学基础理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流域环境法治。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出版《自然资源保护法初论》《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等著作7部,主编《环境法》《环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教材6部;获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等奖和湖南省第二批智库领军人才,获湖南省教学竞赛一等奖和教育部奖。撰写的关于洞庭湖综合立法建议先后得到4位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写入湖南省发改委文件和湖南省委决议,2018年被评为湖湘智库“十大金策”。

“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是省妇联授予优秀女性的至高荣誉,旨在表彰全省在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和妇女先进集体。李爱年老师曾获得全国“明德教师奖”、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首届校级“师德标兵”等荣誉,是我院学识渊博、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获得既展示了我院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骄人风采,也体现了我院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上取得的卓越成绩。值此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希望全院女教师以李爱年老师为榜样,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与时代同行、为新目标奋斗、在新征程建功,为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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