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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从输送“毛坯”到“半成品”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纪实

发布人:日期:2019年03月02日 13:15浏览数:

声在线2月27日讯(记者 龙腾 周建辉)“以前是输送‘毛坯’,现在可以说是输送‘半成品’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肖北庚教授笑着说。近年来,学院着力打造“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直接代理案件实战训练”三位一体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为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在此基础上,学院本科生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先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种奖项50余项,司法考试通过率均在60%以上,公开发表论文32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2篇。此外,学院2017届毕业生(2013级)对实践教学满意度达96.39%。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该学院“学生培养过程质量”在全国法学院系中排名第14位。

(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课堂上座无虚席。资料图)

创新教学方式

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让学生大长见识

“他们以多年的从业经验现身说法,传授一些重要的职业技能,有助于我们‘打通从学校到职场的最后一公里’。”2016级学生罗银瑶告诉记者,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她和同学们开始选修“法学实务技能课程”。具有丰富实务操作经验的授课教师,让罗银瑶和同学们大长见识。

据了解,“法学实务技能课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的,旨在提高学生处理实务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快融入实务工作。早在2016年,该课程开始在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中试行,并于2018年正式纳入本科生选修课程。

“实务技能课程和传统实践教学不同,其聘请的校外专家侧重于技能型知识的训练和讲授,比如怎样跟当事人打交道、怎么出庭等。”“法学实务技能课程”中心负责人王葆莳副教授介绍说,该中心研发了集基础业务技能、民事诉讼核心技能、非诉必备技能组成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体系,并为每一门实务技能课程设计了大纲、教材和案例。

在选择兼职教师方面,务必是工作在法治实务部门一线、经验丰富、热心公益的专业人士;在具体教学环节,兼职教师按照中心的要求与课程大纲进行授课,并融入个人实务经验。“每次课程还设计了练习环节,使实务技能课成为真正训练学生实务技能的‘金课’。”王葆莳告诉记者。

“与在校同学的交流就是在给自己以后的工作减负,让学生毕业成为律师后能和法官更好地交流;在授课的同时,也是对自己实务经验的全面整理和提升。”作为兼职教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童广峰坦言。

据了解,“法学实务技能课程”已在该院实施了5个学期,每个学期开2-3门课,累计培养学生300余人,50多位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免费授课,探索出了一条法学院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新机制,深受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本科生在法院在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活动中。资料图)

提升实习效果

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助力培养学生实践技能

“对于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如何将严肃复杂的法律条文与生动具体的法律事件联系起来,是学习中的一大难题。”这也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夏新华教授在具体教学中经常思考的问题,“学生在学习四年之后,仍无法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来的例子并不少见。”

近年来,为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破除学难致用的障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先后与20余家法律实务部门签订“共同建设实习基地协议”,并在本科生实习中大力推广“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法”。

何为“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法”?“三段”为庭前准备阶段、庭中观摩阶段和庭后提升阶段,“六步”即“庭前优选”“模拟开庭”“庭中观摩”“评庭交流”“总结提升”和“推广运用”。其中,“三段六步”中的第六步还包括撰写论文,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实践能力的融贯养成。

“‘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法’有效地解决了本科生实习走过场的弊病,提高了学生实习的主动性,让实习真正起到培养法科生实践技能的作用。”夏新华介绍,该学院还在法律硕士生中实施不少于6个月的法律助理联合培养制度,与法治实务部门共同培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仲裁员秘书助理”“公证员助理”“律师助理”。

该学院2015级本科生王帅告诉记者,在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活动中,他们所接触的都是尚未开庭审理的真实案件,案例分析没有具体的标准答案,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案件事实同法律规范相结合,从而推导出结论。对于他来说,参加这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的收获就是法律思维的培养。

目前,该学院“三段六步全程参与式实战教学法”已推广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雨花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示范效应由省内(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邵阳学院)扩展到省外(西南政法大学、许昌学院)。

(“漾翅法律实践团队”队员合影。资料图)

锻造实战能力

直接代理案件让学生真刀真枪上法庭

“小鸭漾翅,划浪凫波,只为成为法学天地里真正的白天鹅。” 作为创始者,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捷教授是这样描绘“漾翅法律实践团队”的。在他看来,小鸭虽嫩,漾翅间,也能划出天鹅的舞步,优雅游向法学之湖的更深处。

2009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法律援助中心”等社团组织的基础上,组建了“漾翅法律实践团队”,目的是培养实战型法律人才。学生们通过亲自代理案件,不仅检验了理论课上的法学知识、实务技能课程中的实务技能以及实习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而且使学生能够真正“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从而具备面对具体法律纠纷时综合处理的技能。

黄捷教授告诉记者,“漾翅法律实践团队”的方式属于集体学习、集体实践、老师监督和自我管理,每一个案件往往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和实验性的模拟开庭训练。因此,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代理人是集体推举选拔的,智慧是大家的,所以案件的成败也都是集体努力的结果。

据了解,团队成立之初,队员即代理了长沙市岳麓区凤凰山庄27户居民依法维权,起诉长沙市政府,并赢得了诉讼,此事并被评为2010年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同时,该案例还被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为优秀案例,首批选入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用来帮助法律专业研究生进行案例教学。

该学院2015级本科生张乾大二加入“漾翅法律实践团队”,先后代理了3起案件。“通过与当事人的深入接触和在法庭上的据理争辩,不仅能够学以致用,更提升了自身的法律信仰。”同时,与团队一起参与案件的代理,也磨练了他的团队写作能力。

近年来,“漾翅法律实践团队”办理案件百余件,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案件294件, 80%以上案件代理辩护意见被采纳,社会效益良好,还吸引了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学院等高校的学生参与,并在这些高校设立了漾翅小分队。

原文链接:http://hsjy.voc.com.cn/mobile/article/201902/201902281112281563.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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