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本系的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本系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规划,保证本系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的培养质量和提高师生的科研水平。
2.协助分管院长修订本系各层次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做好考试(查)试题的审阅把关、专业课教师的选配、教学评估、评卷的组织工作;做好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3.负责本系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学位点或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
4.负责做好本系教师职称申报、年度考核、先进个人的评比等方面的推荐工作。
5.负责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在结构合理、严格考核、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向学院推荐拟引进的教师。
6.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本系教学课程的统一安排工作、学生的专业实习、课堂教学工作。
7.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本系教师请假手续的批准工作,并协助做好教学调整工作。
8.协助院党委做好本系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的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负责反映教师的意见和心声。
9.协助院党委做好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