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0 (01): 121-129
摘要:在汽车智能化快速发展的当下,“哨兵模式”这一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运行的车载安全系统,在保护车辆及车内财产安全等方面作用显著。尽管如此,由于该模式在公共空间下持续监控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且数据处理极其复杂,致使其在发挥保护功能的同时,潜藏着隐私侵犯与数据安全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对“哨兵模式”法律规制的立法层级偏低且未构建系统而全面的强制性标准体系。为实现对“哨兵模式”使用的有效规制,我国应完善智能汽车“哨兵模式”规制的相关立法并建立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体系,通过执法等路径明确其合法性边界,推动确立智能汽车“哨兵模式”相关信息的存储期限与删除机制,构建多元责任归属体系与多层次监管体系,全面保障公民隐私权和国家数据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