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李爱年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湖南省特殊津贴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和重点项目2项,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次,国家级首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第二批线上一流课程负责人。指导本科生挑战杯获省一等奖、二等奖和论文部级三等奖(全国唯一),指导博士生获“湖湘青年英才”。获全国师范院校“明德教师奖”,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等。
育教英才,桃李芬芳,她耕耘在课堂,初心不忘;刻苦钻研,硕果累累,她功夫在课外,彰显担当。李爱年怀着一颗赤诚之心,在环境法学领域心无旁骛地孜孜以求。
【以爱和识,点燃学生求知之火】
教育是一场心与心的交流,是灵魂与灵魂的碰撞。李爱年以满腔的热情守护着每一位学生,她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李爱年坚持每周举办“硕士研究生读书报告会”,每月为博士生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恰同学少年·环境法学术沙龙”。“对于学生的培养,我觉得应该是全方位的。学生不仅需要掌握系统的知识,同时也要培养他们的能力。”在这些活动中,她不仅是参与者,更是指引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给予学生深刻的观点解析,以及传授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课堂教学中,李爱年总能将最新鲜、最前沿的知识引入课堂,让每位学生都能感受知识的魅力。她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备好每一节课,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她引导学生深入探究复杂的问题,培养他们的独立判断和创新的能力,并鼓励他们参与学术会议、撰写论文等活动,如挑战杯竞赛。李爱年多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国家级立项,指导7名硕士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指导博士生获2019年“湖湘青年英才”(唯一在校学生获得此荣誉);10年来培养近40名研究生,其中有16名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我最欣慰的是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学生,我的大量精力也投入于此。”四十年如一日,李爱年爱生如子,追求卓越,深受学生的喜爱与赞誉。她积极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并推荐发表,指导本、硕、博学生在省级以上中文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李爱年不仅十分关注学生法学理论修养的提升,也非常重视他们法律实践能力提高。她说:“学习不是整天埋在书本里面,我们一定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要走出去看看。”2018年至2020年的暑假期间,李爱年带领学生深入实地考察,亲赴岳阳、常德和益阳等地,展开洞庭湖生态保护的田野研究。在这些珍贵的经历中,学生们不仅在数据收集、研究报告撰写及人际交往能力上得到了显著提升,更深深感受到了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对教育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责任。李爱年的卓越成就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被授予全国师范院校“明德教师奖”、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李爱年用爱与知识引领学生,她相信只要用心去热爱,用心去付出,就一定能在教育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潜心科研,务实忘我力学笃行】
扎实的科研是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底蕴与源泉。自20世纪90年代起,李爱年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环境法事业之中,她深知科研的艰辛与不易,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科研的热爱和追求。在2010年至2018年担任法学院教学副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国推动“法律实务技能课程”进本科法学培养方案,引进了校外优质资源在环境法研究生中讲授环境立法课程,与日本滋贺县立大学有长期科研、人才培养合作。她领衔主讲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在众多教学资料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国家首批线上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和第二批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共享课程在线学习人数排在同类课程全国前列。
在科研领域多年的耕耘也让李爱年收获颇丰,在获立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学)的女性学者中,李爱年是唯一一位以重点项目开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之路的学者。“我这个人比较重感情,我非常喜欢师大。”正是因为这份深厚感情,她将自己最美好的岁月献给了师大,获立的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学)都是在师大供职期间立项。李爱年结合自己的专业特色,以环境法学科为平台,刻苦钻研,行远自迩,笃行不息。
此外,李爱年还非常注重法治精神的传播。无论是《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还是《长江保护法》,她都会亲自进行讲解和宣传。李爱年的科研工作也为普法宣传提供了支持,她将科研与普法相结合,通过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更好地宣传法治精神。几十场普法讲座传递着李爱年经年来的科研成果,这是她对整个社会做出的法治贡献,她认为:“能将这些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我多走几个地方,也是心甘情愿的。”
【心怀赤诚,守护千年洞庭湖】
“烟波不动影沉沉,碧色全无翠色深。疑是水仙梳洗处,一螺青黛镜中心。”洞庭湖之美,自古名震天下。2018年4月25日,习主席到了岳阳,作出“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经过多年努力,洞庭湖生态治理成效显著,但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仍然严重。李爱年意识到想要解决洞庭湖保护立法问题,就不能采取原来分散立法的老办法,而应把洞庭湖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性立法。从此,她以守护者的心态投身于洞庭湖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带领团队走近洞庭湖,开始了长达数年的调查与研究。“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他们深入湖区,与当地居民交流,了解洞庭湖的生态环境、文化历史以及面临的挑战,走访了10多个省直厅局,组织了50多次调研会、座谈会、研讨会和对接会,收集了上百万字的湖泊立法和调研资料。“用一心者事必成”,李爱年领衔起草了《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该条例于2021年顺利出台,成为《长江保护法》出台后全国第一个保护湖泊综合性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推动洞庭湖地区的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历史新阶段,也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李爱年是国内最早提出洞庭湖综合立法的“第一人”,为洞庭湖法治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她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研究洞庭湖法治保障成果获湖南省第14届、15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李爱年说:“我觉得服务社会方面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这些成果的取得是研究洞庭湖给我带来的福气,也是习主席给我们指明的方向。”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家乡、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只要有心,有行动,就能为这片土地带来希望与变化。
“只问初心,只问敢勇,无问西东。”李爱年奋斗在法学教育和科研的沃土上,笔耕不辍,步履不停;衔星揽月帮助学生实现梦想,在自己专业领域闪闪发光,阔步昂首,高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