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法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同意以下4名同学进入学校审核阶段:
学号 姓名 学院评议 备注
201830051078 党晴晴 C 补建档
201930092005 李欣悦 C 补建档
201930051009 汤 雯 C 补建档
201930051158 迪力努尔·图尔洪 B 调档
如有异议,请于3月25日12点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反映,联系方式: 0731-88872569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