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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法学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4年05月10日 20:08浏览数:

各支部:

为进一步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校团委相关评优文件精神,并结合法学院实际,本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十佳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十佳共青团员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保留团籍)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成绩排名居年级前30%;研究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5%;

4.遵守纪律,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无挂科、重修、缺勤、旷课记录;

7.须在申报表中写明本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的等级;

8.须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2023年第18期至2024第2期观看期数需达到总期数的80%(2023级同学从2023年第19期起计算)。

注意:申报十佳共青团员的同学需要在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写明民主评议等级。

(二)十佳学生干部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本科生在团委、青年传媒中心、学生会、学社管担任委员(包括副部长)以上职务半年以上;研究生在研究生会担任委员(包括副部长)、研究生党支部支委以上职务一年以上(研一学生干部的任职时间视为一年);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青年服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本科生在学生干部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3.须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2023年第18期至2024第2期观看期数需达到总期数的80%(2023级本科生从2023年第19期起计算)。

4.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成绩排名居年级前50%;研究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三)十佳学习尖子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认真、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80%;

2.曾获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前三名或5%;研究生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居本专业前10%;

(2)在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校级“学习优秀奖”一等奖学金。

注意:申报十佳学习尖子的同学需要在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写明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并在证明材料中附上教务系统CA成绩证明。

  1. 先进创新创业标兵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级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认真、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80%;

    2.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含主持)各项科研任务,科研成果突出,在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曾获学术科技竞赛奖励。其中,研究生要求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每期40篇以内);

    3.具有创业精神,积极参与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比赛,并取得了校级及以上奖项,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主持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在同等申报情况下,以创新创业项目的数量、级别进行排序。

    (五)十佳文体尖子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认真、及时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80%;

    2.热爱体育运动,在学校、学院体育赛事中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的才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文娱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重修情况,无缺勤旷课记录。

    (六)先进青年志愿者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认真、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80%;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具备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历;

    3.踊跃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

    4.无挂科、重修、缺勤、旷课记录;

    5.学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30小时及以上。

    (七)十佳传媒之星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政治素质高,认真、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80%;

    2.热爱传媒工作,在学校、学院青年传媒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的传媒方面的作品;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种相关活动;

    4.积极带动身边同学关注时事,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反响。

    (八)十佳班团干部

    申报对象: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担任团支部或班级干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2.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优良;

    3.工作认真、负责,师生反映良好,勇于创新并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开展工作方法得当;

    4.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必修课无重修,无缺勤旷课记录;

    5.须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2023年第18期至2024第2期观看期数需达到总期数的100%(2023级同学从2023年第19期起计算)。

    (九)先进团支部

    申报对象:法学院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条件:

    1.深入开展党的先进理论、时势政策的学习活动,在创先争优和二十大精神学习等活动中成效显著;

    2.配合校、院团委工作,定期举行团的活动,团组织生活有质量、有创新;

    3.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团日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良好的学风、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学习氛围浓厚、支部凝聚力强;

    4.团支部在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学马列、学雷锋以及社会实践等系列教育活动中,是有计划、有具体安排的情况下进行的,且能持之以恒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5.团支部能发挥核心建设作用,关心团员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学生班级团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无考试作弊违纪现象,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7.团支部认真组织支部成员完成“青年大学习”主题系列团课,在2023年第18期至2024第2期观看期数需达到总期数的70%(2023级同学从2023年第19期起计算)。

    二、相关要求

    1.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表彰工作,在班长、团支书带领下认真组织落实,增加评选透明度,提高效率;

    2.特别注意:一人限报两项,上一年度已获评奖项的本年度不能申报同一奖项,可申报其他奖项。申报先进个人者,必须是上一年度无挂科、重修、缺勤、旷课记录且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的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3.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各团支部依据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认真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表现及成绩,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支部请于5月14日下午6点前向院团委组织部提交电子版《附件一:法学院2023-2024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三:法学院2023-2024年度团内先进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四:法学院本科生团支部青年大学习覆盖率统计表》及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支部请于5月16日下午5点前向院研办提交《附件一:法学院2023—2024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4.十佳个人的评选。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将电子版《附件二:法学院2023—2024年度十佳个人申报表》《附件三:法学院2023—2024年度十佳评选汇总表》交至本支部团支书处,研究生交本班班长。请本科生各班级团支书于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本支部汇总表与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hnsdfxyzzb@163.com。研究生支部材料交至院团委黄江曼,邮箱HJM525889@163.com。所有申报材料字体、字号统一采用仿宋GB_2312、小四。

    5.研究生与本科生评选名额分别计算。

    6.此次研究生参评流程: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研究生会、团委会推荐—研办、法硕办推荐(班委会、研究生会,团委会、研办、法硕办将会严格筛选推荐)。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一:《法学院2023-2024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二:《法学院2023-2024年度团内十佳个人申报表》

    附件三:《法学院2023-2024年度团内十佳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法学院本科生团支部青年大学习覆盖率统计表》

    附件五:申报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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