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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郴州苏仙区两院举行建立本科实习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并召开实习座谈会

发布人:卜湘蓉 韩蕴恬日期:2025年08月20日 09:32浏览数:

(通讯员 卜湘蓉 韩蕴恬)8月15日,在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和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实习基地的签约仪式及实习座谈会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举行。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吕银俊,我院副院长周刚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谢末钢,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及检察长喻超,我院教务办主任阎英,苏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及政治部主任李艳,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政治部主任刘力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此次签约仪式及座谈会。会议由苏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何飞主持。

签约仪式上,周刚志、谢末钢与喻超共同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并进行合影留念。

吕银俊在致词中表示,此次实习基地建设是苏仙区政法单位与高等院校深化合作、共推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更是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同时,他期待我院能够结合基层司法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加强与苏仙区政法委的合作与联动,区政法委也将全力支持实习基地建设与发展,为双方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谢末钢分享了法院系统与高校近年来在学术交流与调研方面取得的成绩。他强调,共建实习基地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他表示,将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未来还将在科研合作、司法改革研究等方面深化与高校的合作,努力打造优质法学教育实践平台。

喻超指出此次签约是高校与政法单位协同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一步。他高度肯定了我院的深厚学术底蕴和严谨治学态度,以及基层司法单位坚守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担当,呼吁各方加强协作,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选派优秀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助力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

周刚志教授提出,建立实习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等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以本科法律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实践导向型卓越法治人才。

此次签约仪式及实习座谈会在我院与郴州苏仙区法检两院之间搭建起了常态化合作平台,这不仅有助于将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基层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更能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法治建设等方面形成合力,对培养适应区域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助力地方法治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审:张宁莎

二审:阎英

三审:周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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