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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胡铭教授莅临我院开展“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开展专题讲座

发布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16:45浏览数:

(通讯员 胡思思 韩超)近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铭莅临我院205报告厅就“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欧福永主持。

胡铭首先用腾讯《2024数字科技前沿应用趋势》中的“未来已来,一个充满韧性和重塑的全新时代即将揭开序幕”这一句话作为引入,指出当前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已成为趋势。

随后,胡铭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电子数据法定化与传统证据的电子数据化。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并且数字时代下出现了各类新型证据。二是电子数据的取证和举证。从司法实践情况看,对于电子数据的搜查扣押及认证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且大量司法机关并未将电子数据定位为独立的证据种类,而是将其与其他证据种类相混同,适用类似的审查判断规则。三是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及认定主要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其中要以信息的真实性为重点展开审查判断。四是以电子证据为核心展开证据辩护。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胡铭对问题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欧福永代表学院对胡铭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给予本次讲座高度评价。他表示,通过这次讲座,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数据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以更好地应对电子证据带来的各种问题。

我院6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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