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超)2024年11月9日下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长军莅临我院205报告厅就“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欧福永主持。
周长军首先从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及前三次修改出发,对1996、2012、2018年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简要讲解,从而引出对第四次修改热点问题的探讨。
随后,周长军从七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在修法模式方面,指出目前争议的两种模式。一是修正案模式,主张中改或小改;二是法典化模式,主张全面修改、应改尽改。第二,在指导理念方面,对“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以及“公正和效率”这两项内容进行了分析。第三,在审判中心方面,指出要坚持刑事诉讼活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加强诉讼结构调整并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同时也提到了“律师阅卷权”的强化问题。第四,在强制措施方面,围绕“扩大种类”、“捕押分离”、“指定居所检视居住”这三项措施展开了讨论。第五,在辩护制度方面,对于“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及“律师在场权”这两项观点发表了见解。第六,在证据制度方面,围绕“增加法定证据种类”“加强电子数据相关问题立法”以及“区分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这三点建议分享了看法。第七,在其他话题方面,又提出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法法衔接”“涉案财物处置”以及“数字化挑战”这四项问题并作简要分析。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与问题,周长军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欧福永代表学院对周长军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给予本次讲座高度评价。他表示,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改将进一步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建议同学们将刑法与民法相结合进行交叉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我院6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