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构成
组长:肖北庚
副组长:唐建文
组员:欧福永、李爱年、黄捷、刘健、郑远民、夏新华、喻名峰、张德峰、曹俊峰、罗紫薇、王丹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
符合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成绩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全部通过;专业课(不含辅修)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三年加权平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位居前20%;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综合推免。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提交学院教务办,逾期将视为放弃。
(二)推荐
学院分专业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专业推免名额1:1.2比例确定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由三年专业课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和学术成果计分三部分构成。三者占比为94%、1%、5%。
1.综合素质测评计分细则
法学专业学生在校两年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名的加0.3分,第11名至第20名加0.2分,第21名至30名加0.1分。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在校两年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2名的加0.3分,第3至第4名加0.2分,第5至第6名加0.1分。
2.学术成果计分细则
公开发表在CSSCI、CSCD级别及以上刊物(含省级日报)的理论文章,并由推荐工作小组认定每篇可以加1分(重要刊物可以加1.5分,权威刊物可以加2分)。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加分:省级月刊及以上并且每期刊载的文章总数不超过40篇,其中文章3000-5000字的每篇可以加0.2分,5000-10000字的每篇可以加0.4分,10000字以上的每篇可以加0.6分,3000字以下的不计分。非连续出版的论文集、专刊、增刊不计分。以上文章均需是学生为第一作者,但学生和本院教师合发表在CSSCI上的文章除外。
3.专项推免根据学校《实施办法》执行。
(三)公示
学院推免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办提出,由教务办转交学院推免工作组。
三、政策优惠
凡承诺保研进入本院学习的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条件。
1.学生考本院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学生读研期间评优评奖,同等条件下优先。
3.根据学位点的具体情况,学生读研期间享受学位点发放的800元/月的助理津贴。
工作组电话:88872462
联系人:王丹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