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40 (04): 136-144
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是文化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已构建起以《民法典》《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馆藏文物管理规范体系。然而,博物馆馆藏文物管理实践中违规处置案件频发,暴露出文物的国家所有权虚置、管理权滥用等制度缺失问题。简单挪用现有的法人财产权、多级委托管理等国有资源管理模式难以适配国有文物的公益属性。当前,我国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主要采用分级管理模式,还存在会计准则、监管机制等制度问题需要认真审视。我国必须以加强文物的国家所有权主体权益保护为基础,从委托代理、内部管理、多元监督等方面完善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管理法治化路径,才可以筑牢文化遗产的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