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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发布人:日期:2022年06月06日 15:25浏览数:

1.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学院关工委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立德树人工作目标。在院党委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将关工委工作并入“三全育人”实施范畴,纳入“五育并举”整体措施,融入学院党建和思政工作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和谐环境。

3.着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要求。通过开展社会主要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学习教育、“读懂中国”主题教育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

4.及时传达上级关工委重要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关工委工作创新发展。

5.配合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协助党组织推选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党建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参与大学生党课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协助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6.参与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积极参与青少年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积极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助力贫困学子健康成长。

7.加大关工委自身建设力度,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要求学习关工委业务知识,结合实践开展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适应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能力。

8.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和新变化,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措施,鼓励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中。

9.做好关工委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主流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事迹。

10.完成上级关工委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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