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研究 > 研究动态 > 正文

我院李爱年教授参加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高峰论坛

发布人:徐婉舒 华昭琪日期:2020年12月09日 12:23浏览数:

与会人员合影

李爱年教授出席会议

(通讯员 徐婉舒 华昭琪)12月5日,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高峰论坛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此次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湖南省洞庭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主办,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来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市检察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小文主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简龙湘致欢迎辞。

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李爱年教授对学会近年来的工作从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对外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她指出:今后将利用好现有的平台,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罗良方充分肯定了研究会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创新,多出研究成果等建议。

在随后的议程中,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小文、湘潭大学法学院吴勇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宝副教授等进行了主题演讲;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柳春龙、我院李奇伟副教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王蓉老师、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潘凤湘老师、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荣光、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昊宇、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何娜娜等围绕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问题先后发言。

在大会闭幕上,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李爱年教授指出,此次会议程紧凑、内容丰满、启迪深远,达到了会议预期的目标。

上一条:邵阳娄底益阳资江保护协同立法第二次会议在城步召开

下一条:全国外国法制史第三十三届年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关闭】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公众号

企业合规师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