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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青春“三下乡”丨湖师大法学院学子的法治寻访与播种之旅

发布人:曾佳慧 谌艺涵 宁韵涵 许华燕日期:2026年08月01日 22:44浏览数:

在茶香浸润的土地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维权协会“青逐茶乡,法启新航”暑期实践团成员走进安化县东坪镇,围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为期十四天的田野调查。实践团走访岩坡新村,并与东坪司法所进行专题访谈,深入了解“枫桥经验”在茶乡山野间的实际运作。

走村入户:在田野调查中触摸基层治理实况

实践团成员顶着烈日走村入户,与村干部围坐交谈,倾听村民讲述亲身经历。调研发现,东坪镇下辖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大部分在村级层面即能就地化解,仅约两成需上报至镇司法所调解,其中土地权属争议和邻里纠纷最为常见。多位村民反馈,村里发生矛盾纠纷后,村干部和调解员会第一时间上门调解,“先讲情、后说法”的方式更贴近农村实际,也更容易被接受。一位村民分享了自己因土地边界问题与邻居产生分歧、经村委会两次上门调解后达成协议的经历,矛盾未出村便得到解决,也未影响邻里关系。这些真实案例为实践团理解“枫桥经验”的落地运作提供了生动注脚。

实践团成员深入田野调研。

实践团成员入户走访村民。

访所问策:在深度访谈中梳理调解机制脉络

为进一步了解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运作,实践团对东坪司法所所长李富强进行专题访谈。据李富强介绍,2018年全县推广“枫桥经验”以来,东坪司法所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原则,逐步构建起层级分明、衔接顺畅的矛盾调解体系。矛盾纠纷化解按照以下流程有序展开:首先由村级组织作为第一道防线,对辖区内纠纷进行初步调解;若村级调解未果,村委会将案件移交至镇司法所,司法所根据纠纷性质分流至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形成“村社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格局。针对部分村民法律意识薄弱、不愿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的现实,司法所采取“先谈情理、后讲法律”的递进式引导策略。针对信访积案化解这一基层治理难点,各村委会积极动员村中威望高、责任心强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成为化解信访积案的重要辅助力量。

实践团与东坪司法所所长开展深度访谈。

以学促行:在调研成果中提炼治理经验

调研结束后,实践团对四十余份访谈记录进行了系统整理与分类编码,围绕矛盾分级调解、情理法融合、多元主体共治三个维度提炼出“小事不出村、情理法并用、多元共参与”的基层调解经验。结合民法典实施后调解依据统一为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实际变化,实践团将调研所得形成了一份三千余字的“枫桥经验”在茶乡的实践观察报告。在调研基础上,实践团根据当地情况,在岩坡小学开设了民法、宪法、法治趣味闯关、模拟法庭等系列普法课程,围绕民事权利能力、宪法地位、安全自护及庭审程序等内容,以情境体验、互动竞答、角色扮演等形式向乡村儿童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建立对法律的基本认识。

实践团开设系列普法课程。

茶香氤氲,法韵悠长。从调解室里的家长里短到田野调查中的真实故事,实践团成员在这一堂行走的法治课中读懂了基层治理的复杂与温度。未来,实践团将持续关注基层治理实践,系统总结有益经验,以青年之眼观察、以青年之思探索,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注入青春注脚。

作者:谌艺涵 曾佳慧 宁韵涵 许华燕

责编: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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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苏莉

原文链接:https://m.voc.com.cn/portal/news/show/id/33281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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