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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人:日期:2025年12月15日 16:21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4127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出条件

1. 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符合拟转入学院公布的各项申请转入条件。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学校文件规定的不允许转入其它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

(二)申请转入条件

1.不存在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校选课除外)。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5级学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1分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14分;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学年加权成绩排名列本专业本年级的前50%

省级及以上报刊或杂志发表过相关文章。

四、转入名额、考核形式及内容

专业

年级

允许转入

学生数

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

参考书

法学

可参加司法考试)

2025

不超过30人

笔试+面试

法学相关知识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二版)

2024

不超过10人

笔试+面试

法学相关知识

同上

知识产权可参加司法考试)


2024

不超过10人

笔试+面试

法学相关知识

同上

2022级、2023级申请转入学生只能申请转入2024级;2024级申请转入学生是否留级可以自行选择。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512189:002025122517:00,学生线上报名,线下将高考成绩单、报名表格、学院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成绩排名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提交法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122611点。

(二)20251226日至202614日,学院审核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法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转入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按考核成绩(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

六、转专业联系人

  教务办公室(法学院216)刘老师        电话:88872462

  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11)胡老师    电话:88872569

  转专业QQ群:48103982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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