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4〕127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出条件
1. 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符合拟转入学院公布的各项申请转入条件。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学校文件规定的不允许转入其它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
(二)申请转入条件
1.不存在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校选课除外)。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5级学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1分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14分;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学年加权成绩排名列本专业本年级的前50%。
②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或杂志发表过相关文章。
四、转入名额、考核形式及内容
专业 |
年级 |
允许转入 学生数 |
考核形式 |
考核内容 |
参考书 |
法学 (可参加司法考试) |
2025 |
不超过30人 |
笔试+面试 |
法学相关知识 |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二版) |
2024 |
不超过10人 |
笔试+面试 |
法学相关知识 |
同上 |
|
知识产权(可参加司法考试) |
2024 |
不超过10人 |
笔试+面试 |
法学相关知识 |
同上 |
2022级、2023级申请转入学生只能申请转入2024级;2024级申请转入学生是否留级可以自行选择。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25日17:00,学生线上报名,线下将高考成绩单、报名表格、学院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成绩排名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提交法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点。
(二)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学院审核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法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转入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按考核成绩(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
六、转专业联系人
教务办公室(法学院216)刘老师 电话:88872462
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11)胡老师 电话:88872569
转专业QQ群:48103982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