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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发布人:日期:2025年09月05日 16:59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的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国立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992年湖南师范大学设立法学研究所,发展至目前拥有所有法学学科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中位居前全国20%(法学)。有法律、国际法、知识产权三个系,设有政府管理法治所、法律文化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教研室等教学研究机构。拥有湖南省唯一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法律谈判实验平台,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拥有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法学学科,2018年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以及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学院拥有完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校内外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注意: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info/1027/15287.htm),最终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我院接收本科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导师团队、招生人数、报考要求等事宜,请在申请前咨询我院。

我院招生单位联系方式:0731-88872467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9月6日—15日,申请人进入“湖南师范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简称“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yzsxt.hunnu.edu.cn/zsxt2025/tmsgl/default.aspx),先申请报名编号,再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学院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学院另行通知。

9月22日,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其他材料。

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学院会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我院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驻校纪检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s://yjsy.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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