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处发〔202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拟增补1位同学到校内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为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现将增补推荐人员及获助等次进行公示。
学生姓名 |
学号 |
获助等次 |
翟新奇 |
202435051011 |
三等 |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12:00前向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方式:0731-88872569。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