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鑫同志,因病治疗无效,不幸于2024年3月5日12时在长沙逝世,享年88岁。
李鑫同志,湖南邵阳人,1936年7月9日出生。1955年至1959年就读于湖北大学法律系,1959年毕业后先后在湖南省公安厅、邵阳市物资局、邵阳市公安处等单位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起在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曾任刑法教研室副主任、教务科长、工会副主席、校长助理等职务。1994年,李鑫老师晋升副教授。
李鑫同志一生热爱祖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李鑫同志兢兢业业,积极工作,工作期间曾多次荣获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李鑫老师长期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开设了《刑法学》《法学论文写作辅导》等课程,先后发表了《论亲属参与共同受贿的认定和处理》《试论科技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等学术论文数十篇,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为人师表、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任劳任怨,他崇高的师德和育人风范,值得我们尊敬、学习和怀念。
李鑫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4年3月7日上午8时在明阳山殡仪馆长安厅举行。
我们深切缅怀李鑫老师,愿李鑫老师一路走好!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