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7〕84号)及 《关于做好2017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17〕1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6——12月29日,经院务会确定各专业可转出学生的名额以及可接纳转入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报教务处审核后,在法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2.2018年1月2日——1月5日,接收转入、转出学生书面报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确定报名转出的学生名单。
3.2018年1月8日——1月12日,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院务会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
二、学生名额、条件、考核形式及内容
三、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转出和转入的同学请本人到法学院教务办交报名表、成绩证明、无违纪证明。转入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17:00。
联系人:齐薇 联系电话:8887246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