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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检察学微专业学生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教学

发布人:丛春鹏 郭胜习日期:2026年03月16日 19:01浏览数:

(通讯员 丛春鹏 郭胜习)3月14日上午,我院青年教师郭胜习带领检察学微专业学生前往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场公益诉讼现场教学活动。自2025年我院在本科阶段开设检察学微专业以来,积极探寻检察学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的新途径与新方法。此次现场教学活动是我院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校合作,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改革的鲜活例证。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是全国模范检察院,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现场视察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高度肯定。本次现场教学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周程全程引导主讲。周程主任首先带同学们参观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场所,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特别是“益星辰”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办案区。据了解,该院“益星辰”检察文化品牌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该办案区上墙的检察公益诉讼文化也是全省首创。学员们在参观中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办案类型领域和流程、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特别是该院创新的磋商机制。

授课环节中,周程立足基层检察院办案实践,从办理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切入,详细地介绍了该院检察公益诉讼的理念、做法和成效。周程主任生动地讲述了守护绿水青山的督促保护“十里水杉”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加强活羊检疫案、关注公共安全的督促加强机场净空保护案、加强安全生产的督促整治儿童游泳场馆安全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督促整治电子烟案等,充分地展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的担当和作为。“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这些真实事例教学,让学生深刻地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和生动实践,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上的制度优势,和基层检察官的公益情怀和法治坚守。

此次现场教学课程不仅是一次实务观摩活动,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信仰教育课。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交流,围绕“如何统筹高质效公益保护与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官应具备的素养以及保持热情的关键”等问题与周程主任进行探讨。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的推进,检察学微专业将持续推行“进一线、访实务、研真题”的教学模式,使青年学子能在真实案例中理解中国法治的运行逻辑,在基层实践中厚植为民情怀,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注入坚实动力。

一审:张宁莎

二审:周刚志

三审:杜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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