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倩)2025年5月29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以及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张辉受邀至我院304报告厅,就“国际海底区域开发的国际法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欧福永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张辉教授系统梳理了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历史发展,从1958年《大陆架公约》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区域”及其资源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再到1994年《关于执行<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对开发制度的调整,清晰勾勒出国际法律框架的演变轨迹。
针对区域资源开发现状,张辉教授指出,随着深海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多金属硫化物等战略资源的勘探取得突破性进展,商业开发已进入关键准备期。他强调当前全球已有数十份勘探合同生效,涵盖多个先驱投资者国家和实体,但商业化开采仍面临技术、经济与环境可持续性的多重挑战。
讲座中,张教授重点解读了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执行性法律。他详细阐述了国际海底管理局作为《公约》指定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能,包括组织管控“区域”内活动、制定资源开发规章、保护海洋环境等。
在问答环节,与会师生就“国际海底区域开发的国际法问题”向张辉教授请教。张辉教授结合国际海底区域开发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浅出地解析了现场师生们的提问。讲座结束后,欧福永教授代表学院对张辉教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我院胡城军教授、银红武副教授、黄文旭副教授、刘杨副教授、刘琳博士、姚迪博士及2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