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倩)2024年11月13日上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学院谢晖教授莅临我院304报告厅就“法治的契约精神”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喻名峰教授主持。
首先,谢晖教授介绍了“契约精神”的法治背景和意义,强调了契约精神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在谈到契约的含义时,他认为契约是适用于当事人之间的规范,是宏观法的实现方式之一。通过契约的签订和履行,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因此,在法治建设中,必须笃行契约精神,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谢晖教授还提出要将宪法视为社会契约。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将宪法视为社会契约,意味着宪法应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诉求,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身份也具有契约属性,每个人的身份和地位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和尊重。
最后,谢晖教授强调了法治建设中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他指出法治不仅要求人们履行义务和接受制约,更要求充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利。只有在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法治建设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谢晖教授对问题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喻名峰教授代表学院对谢晖教授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给予本次讲座高度评价。他表示,此次会议不仅加深了对法治契约精神的理解,也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与会师生都期待未来能有更多这样的学术交流机会,共同推动法治的发展。
我院教授李爱年,博士周俊光以及3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