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灏辰)2023年8月15日上午,为期15天的2023年“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圆满收官。本次暑期学校设置了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具体的计分规则,学员的考核成绩由小组成绩(50%)和个人成绩(50%)共同组成。考核成绩进入前30%的36名学员被评为优秀学员。同时,根据小组互评(占40%)与十余位评委打分(60%),评选出了10篇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
以下为本次暑期学校优秀学员名单(36人)、志愿者名单和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10篇)。
任愿达(复旦大学博士生)
鲁扶林(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
张灏辰(湘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成沁蓉(华东政法大学准硕士生)
刘鑫(中国政法大学准硕士生)
冯志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生)
宗婷(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生)
赵彬凯(苏州大学准硕士生)
谷伟(中南大学硕士生)
沈晴(西南政法大学准硕士生)
杨孟泽(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
王艺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生)
于振楠(暨南大学硕士生)
毕宇润(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
孙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
熊海量(香港大学准硕士生)
史晶瑜(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生)
许益奇(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
陈佳欣(中国海洋大学准硕士生)
曾勰(延安大学准硕士生)
梁嘉铭(湖南师范大学准博士生)
郭梓涵(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
王鑫欣(延安大学本科生)
白少雄(伦敦大学准硕士生)
王双庆(海南大学准硕士生)
郭泳杉(湘潭大学准硕士生)
于天伟(东南大学准硕士生)
刘昕然(兰州大学准硕士生)
黎婷婷(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
杨帅(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
祁华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准硕士生)
蒋雨哲(长沙学院本科生)
李小兰(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生)
徐畅(西南政法大学准硕士生)
张钦瑞(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生)
张湧(湘潭大学硕士生)
志愿者A组:杨凡、邹烨如、欧阳贝蕾、杜佳钰、邓唐皓、黄雪婷、许益奇(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志愿者B组:李娜、罗依凯、胡惠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郭靖丞、刘虎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于天伟(东南大学准硕士研究生),金润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等奖 | 限制加重原则影响因素与适用特点的实证探究——以297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 第三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高甜甜(中山大学准硕士生);谷伟(中南大学硕士生);官品霄(墨尔本大学准硕士生);郭梓涵(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刘昕然(兰州大学准硕士生);谭赛红(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生);王艺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生);文艳琳(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生);杨钢(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张钦瑞(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生) |
指导老师: 肖姗姗,法学博士、博士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
彩礼返还纠纷类型、问题及其应对——基于705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 第七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黎婷婷(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成沁蓉(华东政法大学准硕士生);臧子珣(复旦大学准硕士生);郭泳杉(湘潭大学准硕士生);孙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黄雪婷(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于振楠(暨南大学硕士生);郑添铷(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生);冯志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生);马锦涛(安徽大学准博士生) |
指导老师: 刘国栋,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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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招商引资背景下行政允诺的认定与司法救济研究——基于801个行政允诺案例的实证分析 | 第一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毕宇润(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高跳跳(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生);李静(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生);梁嘉铭(湖南师范大学准博士生);刘慧慧(南京大学准硕士生);任丹(吉林大学硕士生);王雅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准硕士生);徐畅(西南政法大学准硕士生);杨海波(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生);张奕舒(新疆大学硕士生) |
指导老师: 姚鹤徽,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基于468篇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 第五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王鑫欣(延安大学本科生);陈佳欣(中国海洋大学准硕士生);贺琬晴(上海大学准硕士生);于天伟(东南大学准硕士生);寿晓明(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生);程睿(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生);袁思望(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李小兰(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生);欧阳志宇(中南大学硕士生);李雪倩(重庆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赵精武,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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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数字货币财产属性与投资属性的司法校验——以金融监管与司法协同为视角的实证分析 | 第十一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蒋雨哲(长沙学院本科生);徐汇(甘肃政法大学本科生);符皓(四川大学准硕士生);杨雨婷(天津师范大学准硕士生);赵泊越(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生);冯杰(海德堡大学硕士生);张雯雯(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许益奇(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霍帅甫(中国人民大学准博士生);任愿达(复旦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刘顺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时代法学》副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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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监察体制改革视阈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实证研究——基于303份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的裁判文书的调查 | 第四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鑫(中国政法大学准硕士生);吴玘玥(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生);沈晴(西南政法大学准硕士生);陈思怡(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邓姚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轩雅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准硕士生);张文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准博士生);刘悦(宁夏大学硕士生);李瀚正(吉林大学硕士生);张灏辰(湘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指导老师: 高通,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也论超级平台胜诉率——基于 2018—2023 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涉阿里判决书的分析 | 第六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李苏文(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生);赵彬凯(苏州大学准硕士生);熊海量(香港大学准硕士生);仝琦(东南大学准硕士生);张洋(郑州大学硕士生);余泽宇(湖南大学硕士生);杨帅(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文天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生);唐家辉(南华大学硕士生);欧顺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胡昌明,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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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检索制度的司法适用现状研究——以湖南省337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 第八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鲁扶林(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陈微微(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邱玉洁(西北政法大学准硕士生);曾勰(延安大学准硕士生);肖佳莉(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宗婷(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生);梁子旋(中南大学硕士生);张湧(湘潭大学硕士生);方镇邦(武汉大学准博士生);安格拉玛(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孙海波,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青年学者、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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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与边界:对“孤证不能定案”规则的反思——基于403份刑事判决的实证研究 | 第九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杨珺(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杨孟泽(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宋岱霖(中国政法大学准硕士生);杨文昊(爱丁堡大学准硕士生);刘笑(华南理工大学准硕士生);肖栏栏(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唐影仪(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硕士生);杜佳钰(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生);曾庆容(四川大学准博士生);张海燕(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赵冠男,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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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人安装摄像头监视公共区域侵犯隐私权的检索报告——基于166份裁判文书实证分析 | 第十组组员(排名不分先后): 金润朗(湖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邹敏娜(江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义晓慧(湖南理工学院准硕士生);祁华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准硕士生);彭粤(悉尼大学准硕士生);赵馨宇(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生);蓝智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罗婧钰(中南大学硕士生);刘悦文(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生);包志会(南开大学博士生) |
指导老师: 刘力,湖南师范大学《时代法学》编辑部主任 |
评委名单如下:
张南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兼人和人(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燕玲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
陈敏光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刘国栋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
赵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顺峰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时代法学》副主编
赵冠男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亚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时代法学》编辑
黄文旭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时代法学》编辑
郑泽星 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