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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 “信息化背景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创新探究”为主题的第72期教师教学思享会

发布人:日期:2019年12月30日 15:47浏览数:


(通讯员 沈茜 樊雯雯)1227日下午,我院在法学院304教室举行了湖南师范大学第七十二期教师教学思享会。此次思享会的主题为信息化背景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创新探究”,法学院讲师陈颖以及黄文旭担任主讲人。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科科长廖志华老师、法学院学工办曹俊峰老师、法学院十五名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思享会。

思享会伊始,陈颖老师指出在信息化背景下,为了实现法学本科教学目标,如何结合实际,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是法学院本科教育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随后,其通过分析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现状找出了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之处,并展示了关于信息化背景下互联网教育的问卷调查结果。在此前提下,陈颖老师提出了信息化背景下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创新的四大建议:一是把握教学模式信息化的必然趋势;二是转变传统课程模式的设置方式,加强新型开放课程的应用;三是充分应用新媒体手段教学;四是应用信息化技术使教学评价高效化、过程化。

黄文旭老师认为信息化教育无处不在,比如老师在微信群里发布课前任务和评分情况实现结果可回溯、应用信息化方式展示成果、学生通过完成律师发布于法律检索互助平台的检索任务实现教学成果服务社会,并通过展示其使用“雨课堂”以及微信等平台的情况佐证上诉观点。黄文旭老师同时指出互联网平台或智慧平台并不是必须的,教学观念才是关键。

在场青年教师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赵冠男博士认为,知识爆炸时代,教学和互联网必须对接起来,但是雨课堂等平台的运用和法学教学对接比较难。刘琳博士认为,可以引入虚拟仿真让学生完整的参与一整套典型案例的诉讼流程。孙祥博士认为信息化技术只能做一种辅助性技术手段,不能本末倒置,应尊重自主的教学方式。罗蓉蓉博士赞同用独特的方法和思路,让学生更好领会法学知识。吴智老师指出,信息化时代不可阻挡,但任何手段和方法最后都是要服从于教学内容,主次和比重要分清楚。

最后,廖志华老师对此次思享会做出点评并予以高度评价,他认为本次思享会非常成功,如今教学信息化内涵已经不一样了,师生关系发生转变,科研成果亦可以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方式应该多元化,并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发言,鼓励在场青年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至此,此次思享会圆满落幕。法学院部分本科生参与了思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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