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班是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湖南师范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立的拔尖人才培养创新班。卓越法律人才班由法学院举办,坚持“小规模,精英化,重基础,求创新,有特色”的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践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品德和健全人格,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学研究方法,熟悉法律理论与实务前沿,拥有较强国际视野、较高人文科技素养、较强理论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班全面实行导师制,为学生学习、经典论著阅读、论文写作与发表、保研、考研及出国留学等提供高质量指导。卓越法律人才班采用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广泛开设项目制课程、研讨式课程、理论研究技能课程。
1.选拔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较好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
(2)热爱法学专业;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
(4)具备较好的外语基础与写作能力。
2.选拔方式:
(1)笔试:申论,占比25%;
(2)面试:综合素质考察,占比25%;
(3)高考成绩或大一法理学、宪法学成绩:占比50%。学生高考成绩按照“学生高考分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的方式进行换算。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高考成绩(或法理学、宪法学成绩)*50%。
3.咨询方式
法学院教务办:88872462
朱老师:1867311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