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务公告 > 本科生 > 正文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人:日期:2023年07月11日 10:22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教务字〔2021〕42号)及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2360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法学院2021级2022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可按下列条件申请转专业

1.条件一: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结束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含补考、重修)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正考)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居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相关专业。

2.条件二:学生确有某种专长或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可以申请转到与其专业特长相关的专业。在申请转专业时,需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专长证明材料,包括: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大学期间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团队奖校级一等奖排名前1,省级奖排名前3,国家级奖排名前4)、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须由拟转入学院组织3名以上相应学科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

3.条件三:第一学年结束时,不能满足条件一、二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符合规定,且本人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的相关专业。如无当年所在省份参考数据,则参照湖南省内招生情况确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由学校招生部门结合当年总体录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国家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3630日至7月10日:经党政联席会确定各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报教务处审核后,在法学院官网公布。

2.2023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8日下午18:00学生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报名。

3.申请转出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92日11:00之前,由党政联席会确定允许转出的学生名单。申请转入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9217:30之前。

4.202393日至20239月7日:在法学院官网公示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资格审查结果;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教务处。

三、学生名额、条件、考核形式及内容

专业名称

允许转入学生数

转入条件

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

21级法学/22级法学

19/22

参照学校文件规定条件

面试

法学专业相关知识

21级知识产权/22级知识产权

4/5

参照学校文件规定条件

面试

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知识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报名转出和转入的同学请本人到法学院教务办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轶 联系电话:0731-8887246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7月10



上一条:法学院卓越读书竞赛、卓越论文竞赛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2023年法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方案

【关闭】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公众号

企业合规师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