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科基本情况
法学学科创建于1993 年,为湖南师范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语言与文化学科群”重要支撑学科,现有专任教师 63 人,其中教授 22人,副教授 21 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各 1人。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教育部法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湖南省特色专业智库。坚持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本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社会服务、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过程质量获得专家高度认可,排位远超学科整体排名。法学本科专业在湖南省教育厅举行的专业评价中获评 A+级第一名。
2.学科方向与优势特色
学科发展中注重积聚人才与凝炼特色。学科设有国际法学的国际私法基础理论、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收养法和WTO 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法治政府理论和政府采购法制,民商法学的现代商人法和知识产权法,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生态环境法等学科方向,凝聚了若干省内领先,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术研究团队,团队中有四位教授担任或曾担任全国性法学专业研究会副会长。近五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 项,重点项目 2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1 项,省部级一等奖 2 项;主持国家级一流课程 2 门,国家级规划教材 2 部。研究团队主动适应国家和湖南法治实践和经济发展需要,形成了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的常规性平台和机制,近年来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对策报告、调研报告及立法建议稿 50 余项。
3.人才培养目标
硕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有一定法律实务技能的学术型人才与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博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坚持学术导向,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和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系统掌握坚实宽广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完整的法学专门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的法学研究高级专门人才。
4.生源情况
本科生和研究生生源质量高。法学本科生2020 年在湖南省的录取线分别超出理科和文科一本线 105 分和 67 分;研究生中来自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生源比例逐步提高。
5.国内外影响
本学科在国内、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冲突法的基础理论及国际收养基础理论、法律适用和制度设计等方面研究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政府采购法制方向注重国际法制在我国适用和法律体系化研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方向注重生态补偿和流域法制理论研究,均在国内享有良好声誉。国际国内学术交流频繁,已与牛津大学、日本滋贺大学等建立了科研、人员交流、资料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