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4 ,34(02)
碳市场的不良资产代表了碳信用与交易预期落空的不良结果,存在基础不良资产、直接不良资产与进阶不良资产三种表现,拥有亏空价值虚拟性、成因复杂性等特征,对应形成干扰市场交易、阻碍低碳减排的双重危害。基于此,该研究采用规范分析、案例调研等方法,全面分析了碳市场不良资产的定性与法治约束现状,并尝试总结碳市场不良资产规制的理念要义与法治改革措施。研究发现:在不良碳资产的定性上,相应法律缺乏识别对应碳资产不良化的自觉,亦不具备界定其内容与范围的实践。在不良碳资产的预防上,已有的法治安排难以克服企业经营不当、市场环境不佳、虚假承诺与市场投机行为等导致资产不良化的负面因素。在不良碳资产的处置上,现行法律不仅在处置主体、处置内容、处置程序与处置救济领域存在规范空白,仅有的关联尝试亦未契合碳市场不良资产消化的经济规律。因此,有必要着眼于不良碳资产形成与消除的逻辑脉络:在理念层面,一是应推崇透明的竞争观,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非正义。二是需要破解利益博弈的“囚徒困境”,充分提振碳市场维持运行的信心、保持信息的顺畅流通、改变碳减排交易的利益总量预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市场活动。三是应尽可能缩小承诺兑现的利益差距,避免价值泡沫的形成。在实践层面,一是应在规则与实践中明晰碳市场不良资产的属性、内容与影响。二是应形成预防不良碳资产累积的全面规制体系。三是需要以一体化思维应对碳市场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