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院[2021] 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初试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的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1、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14人、法律(法学)非全日制12 人。接收条件: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我院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以我院公布的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法律硕士法学总分321分,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分333分);法律(非法学)只接收报考法律(非法学)的研究生调剂。法学硕士不能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
初试报考我院法律硕士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调剂。
2、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在4月11日前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确认拟录取,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郭老师0731-88873062 ,阎老师 0731-88872467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