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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研究所简介

发布人:日期:2022年05月06日 16:09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学研究所遵循“仁、爱、精、勤”校训精神,追求“崇法明理,止于至善”的办学品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环境法方向专门人才。研究所是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亦是省级特色重点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

一、师资团队

研究所按照“专兼职结合、多学科结合、老中青结合”发展思路进行学术团队建设卓有成效。现有专职教师5人,其中教授2位,副教授3位。先后聘请武汉大学陈汉光教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进一步夯实了研究所的师资力量。

王彬辉:

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入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双千计划”人才。兼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李爱年: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学博士点、硕士点学术带头人。兼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湖南省第二届“121人才”入选学者,湖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文同爱: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李慧玲: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南省律协环境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普法讲师团成员。

李奇伟: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二、教学科研

研究所团队紧紧围绕“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卓有成效。

团队获得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荣誉,并开设湖南省名师空间课堂、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获得教育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李奇伟团队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会举办的省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二等奖。李爱年教授获得2018年全国“明德教师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王彬辉教授获得2008年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称号,湖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

近五年,研究所承担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4项,司法部项目5项,省厅级项目百余项。其中,李爱年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获得优秀结题,王彬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加拿大环境法律实施机制研究”获得国家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会“励青奖”二等奖。

研究所共计出版中英文著作及教材10余部,在国内外权威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累计科研经费超过人民币400万。

三、服务地方法治建设

研究所秉承“服务国家和地区环境法治”建设的宗旨,努力发挥省级重点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作用,为推进我国环境法治进程提供立法支持、政策咨询和决策参考等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先后参与湖南省和长沙市多部地方性立法,接受长沙市法制办委托草拟了《长沙市餐饮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专家建议稿、《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湘江流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稿、《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报告,承担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向长沙市人大提交了《长沙市餐饮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立法意见整理分析报告》《长沙市水资源管理立法意见整理分析报告》等。

获得时任副省长戴道晋肯定性批示;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肯定性批示;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肯定性批示。

四、对外交流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研究所已与牛津大学、耶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建立了人员交流和资料交换等关系。研究所的数位老师拥有在国外知名大学留学的经历。目前,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湖南省基地。2018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与滋贺县立大学成立“中日湖泊治理法律政策研究中心”,我所团队成员与日本学者开展了专项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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