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易宝)5月3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三处处长、《生态环境法典》核心编纂专家贺佐琪受邀莅临我院,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规定新精神”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爱年主持。
贺佐琪处长结合自身参与法典编纂的经历,介绍了立法背景与编纂历程。《生态环境法典》历经多年打磨,已于今年3月表决通过,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时代”。作为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其出台意义重大。法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经验,将生态文明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制度。贺处长从四个方面解读了核心内容:一是完善生态环境定义,新增冰川、高原等生态要素,健全清单式管控、目标责任与督查机制;二是优化各类污染防治条款,细化民生领域治理要求;三是确立碳排放管控规则,将气候治理纳入法治范畴;四是系统讲解生态环境审判、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等司法制度,分析法典与环保政策的衔接。
李爱年教授总结指出,讲座逻辑完整、剖析透彻,有助于本科生夯实基础、研究生明确选题方向,对学科建设、教材修订和法治人才培养具有启发意义。
我院百余名本、硕、博学生参加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刘顺峰
三审:杜继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