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张永兵 罗昊)破产检察监督一度是检察监督的“盲区”,鲜有成熟案例可参考,也无固定模式可遵循。立足为《企业破产法》的修改贡献检察智慧,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10月20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与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揭牌成立全省首家“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培育一批破产检察监督业务专家,为全省破产检察监督实务提供智力支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继军,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兴树,怀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志凌,出席揭牌仪式并签署《关于共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的合作协议》。
杜继军书记在致辞中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检察监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障着破产程序依法公正进行,维护国家、社会以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三方审时度势,协同共建,共同设立“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法学院,拥有完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院在破产法、商法等领域拥有较为扎实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同时,湖南师范大学是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的设立发起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研究会在会长刘兴树教授带领下,专注破产与重组领域理论与实务研究,组织了多次研讨会、沙龙、调研等高质量破产法相关学术活动,在湖南省享有盛誉;承担了多个省内学术研究项目并产出了《优化湖南营商环境中企业破产法律问题实证研究》《湖南省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破产预重整制度的湖南实践》等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建设“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不仅是深化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融合的一次有益尝试,更是高校与司法机关协同创新、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践。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志凌指出,破产检察监督是一片亟待拓荒的“无人区”,是一块检验能力的“深水区”,更是一座价值可观的“富矿区”,开展破产检察监督是一件难而有意义的大事。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实战引领,以“实务共研”提升检校合作效能。聚焦破产人以虚增债权、稀释债权的方式逃避债务,破产领域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情况,善于从怀化实践中提炼真问题,借助高校的理论优势提出有效对策,构建“实践出题、理论答题、制度解题”的良性循环。要注重机制创新,融入大治理格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要把破产检察监督工作置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和开展,加快完善“课题共研、人才互动、资源互通、成果共享”的运行模式,加大对破产检察监督如何融入大治理格局等难点、堵点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破产相关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破产案件精准监督,切实让具有经营前景和运营价值的破产企业和营业资产“留下来”“活下去”,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要聚焦人才共育,强化能力共建,打造复合型破产检察监督专业力量。要培养善于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精准识别破产真伪、利益输送和违法违规线索的“识别之术”;善于从个案中发现类案问题,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攻坚之术”;善于在债权人利益保护、企业重整、社会维稳等多重目标中找准“最大公约数”的“平衡之术”;善于对涉嫌虚假破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线索紧盯不放,对非监督范畴的债务纠纷等引导依法化解,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进退之术”。通过打造课题研究与实务讲座的双向交流平台,实现“教学相长、检校共赢”的良好局面,为破产检察监督事业储备更多“后备力量”。
刘兴树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市场存在通过破产来逃债、侵占等问题,破产检察监督可以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希望能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破产检察监督的怀化模式。”破产检察监督非常重要、极有意义,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的设立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创举,将通过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案例研讨、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完善相关立法、优化司法实践提供智慧力量。
杜继军书记表示希望研究基地能够立足实践,聚焦问题。紧密围绕破产检察监督中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完善相关立法、优化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期待研究基地能够创新机制,汇聚合力。积极探索“检校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通过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案例研讨、学术交流、学生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互动,共同培养既精通理论又熟悉实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坚信研究基地能够服务大局,贡献智慧。自觉将研究工作置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法治建设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将基地建设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破产检察监督研究高地和决策咨询智库。
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的建立,进一步推动了湖南师范大学校检合作、教学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的深度实践,通过“校检合作,协同创新,共建基地,共育人才”的模式,在为学生提供了解监察监督前端动态平台的同时,也成为共同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的新渠道。
一审:罗昊
二审:杜继军
三审:曹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