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逸飞)2024年12月1日,湖南大学特聘教授江必新莅临我院304报告厅就“裁量权及其控制”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周刚志教授主持。
江必新首先指出裁量权的两面性是个双刃剑,对于其负面影响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控制:一是制定裁量基准来进行控制;二是程序控制;三是原则控制;四是规则控制。其后,江必新提出应建立哪些规则来对裁量权进行控制。此外,江必新还指出超越职权与滥用职权的区别以及行政法上与刑法上关于滥用职权的区别。江必新强调,要确保裁量权更加公平合理正当,对裁量行为进行控制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最后,针对周刚志提出的法院是否可以对裁量基准的制定审查这一问题,江必新指出法院对裁量基准的态度第一是尊重。第二,裁量基准不具有绝对的效力,其制定有可能是合理的也有可能是不合理的。第三,其若与合法有效的同等法律规范不相冲突,则应当尊重。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江必新教授对问题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我院刘力博士以及40余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法硕(法学)学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