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学院要闻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孙海波莅临我院 开展“以后果为导向的法律思维”专题讲座

发布人:日期:2024年04月22日 19:40浏览数:

(通讯员 田妮 罗璇)4月21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法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孙海波莅临我院304会议室作题为“以后果为导向的法律思维”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教授刘顺峰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湖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中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威与谈。

讲座主要围绕四个部分展开:一是后果裁判思维及其特征;二是后果裁判的实践运用方式;三是后果裁判的滥用及批评;四是后果裁判谦抑限制的方法论体系。首先,孙海波讲述了法官如何兼顾依法裁判和个案争议的问题,强调了法教义学裁判中发挥的作用,指出后果的导向思维由对后果的预测和选择以及通过对后果的考量来证明裁判的结论两个部分组成。其次,孙海波从三个角度详细阐释了后果裁判在实践中的运用,既可以以后果所起到的作用的性质作为一个观察视角,也可以按照具体的形态以道德后果、社会后果、经济后果为视角。接着,孙海波指出后果裁判的滥用通常分为两大类,一是在不具备运用某种方法的前提下错误地使用,二是超越现实地使用某种方法。最后,孙海波指出,依法裁判不一定是法官僵硬地机械适用规则,法官仍然可以有大量的价值判断的空间来解决疑难案件。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彭中礼、王威分别就此次讲座的主题与孙海波进行交流讨论。老师与同学们也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孙海波耐心解答。刘顺峰对报告进行了总结,强调在实践中应当结合社会事实和经验展开思考,不过多迷信于法条本身。最后,刘顺峰对孙海波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我院教授胡城军、曾皓,副教授肖姗姗,周俊光老师、尤婷老师、姚迪老师、《时代法学》编辑部主任刘力及部分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此次讲座。

一审:刘力

二审:欧福永

三审:曹俊峰

上一条:我院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下一条:法学院第2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举办学习汇报会

【关闭】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公众号

企业合规师培训基地